close

Picture1.jpg  

圍繞在我身旁的四位女孩兒,是我的高中麻吉姐妹團。

30歲的人生有將近一半的時間有著她們的陪伴是很幸福的事情。

當初決定要結婚時,幾乎是沒有猶豫地就決定邀請她們見證這一切。

所以我「半強迫性」(奸笑)地列出我的角色清單:

伴娘:2名,陪嫁:2名,讓她們自行認領XDDD

頭銜稱號無所謂,像當什麼就讓妳當什麼,

反正當天大家都要來陪著我就對了啦~(任性貌)


在伴娘陪嫁禮的部分,我針對幾個條件思量了很久:

(((好姊妹在這天為妳做牛做馬,該有的禮物當然不能隨便!)))

1.要有紀念性,不能是消耗品。(如:護手霜,香水)

2.要有裝飾性,隨手擺設在家中也必須是個漂亮的妝扮物品。

3.體積要適中。要算不拿出來擺也要能簡單收納不占位。

4.要有「 婚禮意義性」。一看到它就會想到是當年我結婚時收到的禮物。

 (不然跟平常一般人送生日禮物給對方有什麼不一樣)

5.拍攝美觀性,我很想送當天能讓婚攝拍出美照特寫的禮物。

 相對的,這個禮物本身就必須長得很上相才行呀!

綜合以上五項很自已為的苛刻條件,

我的夢幻經典陪嫁伴娘禮的不二人選立刻決選出爐了!

 

手工禮服架


禮服架.jpg  

 

當初選禮物時有一陣子陷入「禮物就是要實用」的迷思裡,

但是通常太過於實用的東西都比較不美觀,不然就是無法保存。

後來才大澈大悟,對於每個人來說的「實用性」根本不一樣啊!!

有的人覺得吃的才實用,有的人覺得要天天用得到才實用,

有的人覺得要攜帶方便的東西才實用......不勝枚舉,令人徬徨,

完全陷入婚前事情已經很多又要把自己逼很緊的絕境裡。

後來終於領悟,要挑到能符合眾人期待的禮物實在太困難,

一定會有人覺得這個禮物對我來說沒啥用,

所幸乾脆拋棄實用性這個過度理想化的條件,

反正就是要找個有婚禮紀念意義的物品就對了!!(((瞬間done!)))

 

禮服架不但一看就知道是與婚禮相關的物品,

不會好幾年後看到一直想不起來是誰在什麼時候送的。

而且就算可能因為與裝潢不搭不適合出來擺設,

盒裝收起來體積也很小,抽屜裡一塞就OK!

14308910378_0fa4043b3c_o  

 

款式眾多,能讓收禮者有自己的禮物獨一無二的感受!

新娘自己我本人也三八的訂製了一個白紗款,留在家中擺設作紀念((美炸))

因為我訂了四個顏色與禮服設計都各不相同的款式,

分發禮物時還可以完抽籤的遊戲來決定誰拿哪一個,

也多了一個小橋段讓婚攝可以拍攝,

事後看照片大家很怕受傷害的表情一整個回味無窮阿XDDD  

抽禮服架.jpg  

 

拿到禮物後的姊妹們整個開始研究這是蝦咪東東~~

但是姊妹們生性害羞,不好意思當場拆開包裝

當時的她們心裡應該一陣好奇+狐疑吧 XDDD

14308904599_8df2247dc9_o  

 

抽籤抽完,

再來個全體禮服架紀念大合照~甜蜜蜜

14515626903_270b7d4c72_o  

 

後來迎娶到新家後,在等待晚上宴客的空檔,

大家一整個心情放鬆(?)歡天喜地的把禮物拆開後,

終於看到它的真面目((請自行搭配哇~~的讚嘆音效))

「哇!妳這個禮物好特別!是在哪裡找到的呀?」

「哇!這種手工的一個會不會很貴呀?」

「哇!這個裙子弄一弄可以變得超澎的耶!!」

「哇!而且我發現我們每件禮服其實細節都不一樣耶!」

((以下開放自由時間讓大家想像新娘得意到飛天的嘴臉XD))

禮服架.jpg  

 

婚攝Anker還用我的私藏白紗款拍了好夢幻的婚戒:)

戒指.jpg  

 

晚上宴客時,還二次利用,把白紗禮服架拿去婚禮佈置,

搭配上我和Lorry交往出遊的明信片,省錢又可愛:)

((我沒請婚佈,只利用福華提供的台柱和鮮花和自己帶去的小物作佈置))

14308915609_b71054d3d0_o  

 

手工禮服架真的是一個很體面,又很符合少女心的夢幻小禮,

具有把我的喜氣與幸福藉由這個禮物傳遞給好姊妹們的意義,

祝福我們這一群都可以找到一輩子相伴的愛人:)

我還特地多訂了兩個送給遠從日本來參加我婚禮的日本朋友,

希望能讓她們這麼辛苦的前來能留下更多回憶。

 

以後輪到好姊妹們結婚時,

說不定也可以拿這個禮服架出來當婚禮佈置,

漂亮又不用花大錢,又是老友送的,多有意義!

((一整個很得意,自認為都幫大家想好了這樣))

 

重點是禮物高貴,價格不貴,

老闆人是很nice的帥哥一枚((完全放錯重點))

當初我臨時發現少訂一款時還拜託老闆幫我追加,

在擠得要命的出貨單中硬是多幫忙調了一款給我,

還直接跟我約在離家不太遠的地方面交,

徹底拯救了我差點就在婚禮前出包的窘境。

祝福大家都找到能帶給姐妹們幸福氣息的禮物喲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方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