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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很喜歡是非愛恨分明不中庸的人
總給我一種認真仔細省視生活的積極動力
但是其中判斷是非愛恨好惡標準的那把尺
如果沒有精準公正客觀的刻度
這樣的人生應當充滿了誤會

有人寫文章會直接拿別人的文案歌詞放入
有人男女交往睜著眼也能劈出好幾隻腿
實實在在發生的事情只要拿得出十分證據
那麼自然有資格說出十分的批判與責備

但是我們太習慣「聽說」,太習慣「好像」
我喜歡在沒親眼看到證據或聽到本人承認時
選擇相信
否則
只會變成「睜眼說瞎話」的流言製造機
變成喜歡「看圖說故事」且理直氣壯的壹周刊
每一個人都有自尊
不要舉著三分證據舉世昭告
輕易殘忍地傷害身邊的個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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