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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天赤著腳走來一書中曾寫道:
自由是星期五下午五點半。
自由是按掉鬧鐘,翻身再睡。
自由是離家出走,又回來拿雨傘。
最後一種說法很吸引我,
我攤在床上為此笑了很久,
一度私自想把它改成:自由是離家出走,又回來拿地圖跟錢,而且把門鎖好。

身旁的朋友對自由也有很多熱烈坦率的想法:
自由是向家人爭取自己人生想走的路,
自由是拋開外界眼光勇敢做自己,
自由是用力花別人的錢卻不用自己賺錢,
聽到這裡,我又是一陣無法抑制的笑。

截至我目前二十多年的人生,
不論是無知的,漸漸懂事的,長大的,任性的,理性的我,
都被愛與幸福包圍,
我不是一朵在溫室裡的花,
而是一朵被陽光和雨水滋潤的花,
就算偶爾淋得一身狼狽,
被風吹得東倒西歪,
總會有人用愛代替行動默默陪伴支持我,
我才能再次去享受生命原本該有的一派自在歡欣。

對我來說,
自由,是擁有對我所愛及愛我的人大聲說愛的權利。

能夠長這麼大,
是因為我們像是一塊專門吸收愛的海綿,
身體裡住著來自無可計算的關愛,
來自父母,師長,朋友,一本書,甚至是一部電影。
希望自己以後也能變成一塊海綿,
能夠源源不絕地釋放愛的能量給需要的人,
然後大聲地說,
我愛你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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