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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挖挖哇上星期設定了一個談論議題,
討論台灣社會照顧長輩的情形。
媳婦永遠是被視為應當照顧公婆的不二人選,
幸運一點的媳婦也許有自己丈夫的支持,
兩人攜手一同照顧,
同時丈夫也可以扮演媳婦與公婆的橋樑,
化解『外人媳婦』與『自己父母』之間可能發生的衝突。
照顧長輩何時變成媳婦的天職了呢?
我不禁想問,
這些長輩的兒女身在何方?
很多兒女總能生出很多藉口,歸類如下:
1.家裏有小孩要顧,走不開。
2.假日我們夫妻要休息,沒辦法回去照顧父母。
3.媳婦是嫁過來的,照顧公婆本來就是她的責任。
4.女兒出嫁了是潑出去的水,怎麼能三天兩頭跑回父母親家呢?
因此,這些『履行照顧長輩是媳婦責任』的人,
擁有了這些堂而皇之的理由,
把照顧自己父母的責任推了個一乾二淨。
要不就是一個星期只挑一兩天回去陪父母聊天,
要不就是硬要大家合著湊點錢給媳婦,當作是照顧的費用,
或者三不五時帶點食物回家叫媳婦煮給公婆吃,
叮嚀媳婦要幫公婆洗澡喜乾淨點,
指責媳婦把公婆照顧到有點小感冒,
彷彿,
出一張嘴,
就能掩蓋自己沒有付出心力的罪惡感。
最諷刺的是,
等到哪一天要分財產的時候,
這些兒女全跳出來搶先衝回自己父母的家,
說自己是對父母最關心的人。
結果是兒女都分到了錢,
媳婦變成了空氣。
我看過類似的『兒女』,
也看過這些『媳婦』,
我心裡知道我以後要變成什麼樣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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